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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百东院区网络专线、固定电话、病房网络电视等通信业务采购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70.65万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保证百东院区医院各业务系统和互联网的网络专线、固定电话、病房网络电视、120急救专线、明厨亮灶专线等通信业务的网络畅通及稳定使用。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或者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等情形,百东院区的通信业务租赁服务项目符合上述"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这一条件,因为更换运营商可能会导致网络架构、接口标准等不一致,影响医院通信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选择原通信业务租赁服务运营商是合理且必要的,能够确保医院通信业务的稳定、安全和高效运行,符合医院的长远发展利益。
2、百东院区的通信业务租赁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了保障医院通信业务的不间断运行,需要尽快完成新的采购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简化采购流程,减少采购环节和时间成本,能够快速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确保医院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相比之下,如果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竞争性采购方式,需要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环节,整个采购周期可能会较长,难以满足医院通信业务的紧急需求。因此,从采购效率和时间成本的角度来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符合医院实际情况和需求的,选择原通信业务租赁服务运营商能够确保医院通信业务的稳定运行,确保医院通信业务的及时稳定供应,符合医院的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三中情况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业人员:庞兵、刘闽桂、蒋开臣。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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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右医附院后勤综合楼(13号楼)4楼
2. 采购监督部门
联系部门:医院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右医附院门诊楼(2号楼)5楼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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