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文化墙制作与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文化墙制作与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至****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天津华资日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54949.00 (元) ; 第二名:众福(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67736.00 (元) ; 第三名:中海巨川(天津)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53012.00 (元) ; 第四名:天津市玉华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70140.00 (元) ; 第五名:天津百涵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68835.00 (元) ; 第六名:天津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359169.00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代阳光广告有限公司否决投标原因:工程类清单法定代表人未签章;违反条款:无效投标条件A1.5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无建设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众福(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67736.00 (元) ; 中海巨川(天津)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53012.00 (元) ; 天津市玉华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70140.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经核查并与承办该“文化墙制作安装”项目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核实确认,投标单位(天津华资日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设计单位实质上同属一家公司,该投标行为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服务的设计公司,不能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施工投标”,故我部认定天津华资日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废标。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