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包一):
中标人:湖北金宇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人:湖北祥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0万元
中标人:湖北长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0万元
标段(包)[002]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包二):
中标人:湖北元熙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0万元
二、其他: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
分包包号:包一:设备运检;包二:清洁和防腐;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一:设备运检;
第一中标人:湖北金宇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 506号 1+8时代广场 1栋 2单元 701室 ****MA48HHGA4X
第二中标人:湖北祥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浮山村 23-2号 ****31657254XJ
第三中标人:湖北长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泉塘七组(聂湾小区邮电路)1幢 ****MA487AXR8K
包二:清洁和防腐;
中标人:湖北元熙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
服务类
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运检业务遴选项目
分包包号:包一:设备运检;包二:清洁和防腐;
采购需求:包一:负责责任区****
服务期限:1年。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 7月 2日
2、评审地点:咸宁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 6月 12日
3、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
4、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温农巷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咸宁市****
联 系 人: 吕格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