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九百二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灭火救援类装备)(结余资金部分)(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华锐救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上海市****
被投诉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市****
当事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重庆市****
相关供应商:兴化市金茂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称金茂公司)
地 址:兴化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投诉事项2,金茂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不具备证明效力。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