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材料检测成交(更正)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 **** |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第四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材料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王超群、郑素香、张雪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07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秦皇岛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按照实际检测项目内容,依据《秦皇岛市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2020版)》收费标准40%为合同单价计算检测费用;实际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为准总体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2.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4.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5.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秦皇岛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 王义文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义文 电话: **** 十、附件 磋商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