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对工人文化宫电影院招募合作(租赁)运营方各意向单位(及个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意向书及及洽谈提纲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
二、评审结果如下:
提交合作意向书的单位(及个人)共四家,其中三家不符合本次招募对象的实质性条件要求,剩余一家未形成有效竞争,故本次评审无法确定合作单位。
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三、联系方式
招募单位:
联系人:桑垚(****)、张元振(****)
代理机构:
联系人: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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