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
GF-2015-0209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
卓尼县车巴沟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二次深化设计(二次)
工程地点:
卓尼县车巴沟
合同编号:
设2025第185号-HY-017
设计证书等级:
建筑行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5年月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卓尼县车巴沟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二次深化设计(二次)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卓尼县车巴沟景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二次深化设计(二次)。
2. 工程地点: 卓尼县车巴沟。
3. 建设内容: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装饰工程1项;提升改造工程:扎古录游客接待中心1858.86平方米装饰工程、民俗馆4922.22平方米装饰工程。
4. 建筑功能: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扎古录游客接待中心、民俗馆等。
5. 投资估算: 6040.38元人民币。
二、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 工程设计范围: 卓尼县车巴沟景区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二期)二次深化设计(二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 工程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3.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民俗馆除土建设计外所有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包括装饰电、智能化设计、室内安防监控以及室内装饰设计等除土建工程以外的装饰装修相关设计服务),装饰装修设计工作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墙改造;配合建设单位报批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做好装饰装修施工过程服务,参与装饰装修验收等装饰装修设计相关工作。
序号 阶段划分 工作内容
1 方案阶段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民俗馆室内装修方案设计。
2 施工图阶段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民俗馆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包括装饰电、智能化设计、室内安防监控以及室内装饰设计等除土建工程以外的装饰装修相关设计服务)
三、工程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2.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元整(¥****.00元);税率6%;不含税金额****.11元,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壹仟陆佰玖拾捌元壹角壹分(大写);税金88301.89元,人民币捌万捌仟叁佰零壹元捌角玖分(大写)。
发包人支付费用前,设计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陈斌。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邹华钧。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贰_份、副本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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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陈文武
纳税人识别码: ****0
地址: 甘肃省甘南州****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qq.com
开户银行:
账号:
进欲队以八所儿所
设计人: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纳税人识别码: ****462X9
地址: 兰州市****
邮政编码: 730030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交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
签订时间:
202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