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南博市淄
局建安有限司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发包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淄博市淄川金烨建安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淄川区****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淄川区****
2. 工程地点: 太河中学、磁村中学等学校。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川教体字[2025]4号、川财交办[2025]54号。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工程内容: 包含塑胶场地的拆除翻新,塑胶场地修补,足球场人工草坪拆除更换,篮球场硅PU场地翻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塑胶场地提升,包含塑胶场地的拆除翻新,塑胶场地修补,足球场人工草坪拆除更换,篮球场硅PU场地翻新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开工
计划竣工日期: ****竣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壹万玖仟捌佰零柒元壹角肆分(¥****.14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玖仟玖佰零玖元肆角玖分(¥219909.49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 /元); 人民币(大写) /
(4)暂列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五、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杨文博。
六、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 7 月 7 日签订。
十、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点击登录查看签订。
十一、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留 发包人: 等 * 000048 鱼条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民陈 串 或其 交托代理人: 岗募 (签字) 印义 (签字) 李 动餐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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