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4〕3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至****),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 2025年莲都区第七批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册.xls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