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18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5〕21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02)字第2564号、大英房权证蓬民10079号 | 骆元友、钟庆浩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江南中路128号附6号魁山公园1楼商业 | 四川省大英县**** |
2 | 川(2019)大英县**** | 四川大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