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通知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我市建成区上半年未发现黑臭水体,现予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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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金昌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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