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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云南保山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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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 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7号)要求和安排,现将龙陵县****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的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开始还款及还本宽限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六)还款流程和还款方式

1.到期还款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2.提前还款

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了每月最后5天、每天23点至24点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您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

3.逾期还款

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您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地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4.为方便还款,点击登录查看在十个乡镇中心学校配备POS机,学生及家长可就近办理还款。

点击登录查看 张丽娟 ****

镇安镇中心学校 黄永厚 ****

龙新乡中心学校 王竹玲 ****

龙江乡中心学校 匡韬国 ****

腊勐镇中心学校 郑坤伦 ****

象达镇中心学校 孙荣明 ****

平达乡中心学校 刘 丽 ****

碧寨乡中心学校 李荣顺 ****

勐糯镇中心学校 李晓楠 ****

木城乡中心学校 刘积升 ****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校、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生;

4.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温馨提示: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并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或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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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和就学信息,在“申请贷款”中填写贷款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按照安排的受理时间,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龙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首次贷款学生必须由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下载申请表,并与共同借款人共同赴现场办理贷款。

温馨提示:1.借款学生所有填写信息必须与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信息完全一致,准确无误。(预科生注意:学制为1年,被省内高校录取的申请表中就读高校为“云南民族大学”,被省外高校录取的申请表中就读高校按照录取通知书填写,一年后携带新的录取通知书到龙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信息变更。)2.首次贷款学生必须与共同借款人共同赴现场办理贷款。

(二)续贷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或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并登录。

下载

2.在“申请贷款”中,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手机端进行实名认证(手机支付宝或招商银行APP完成身份认证),提交。若之前选择了“现场受理”的,做“申请贷款修改”,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手机端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交。

4.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时刻关注贷款进度,待龙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

5.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种类及审查要点

依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将申请情况分为:新生申请、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续贷学生申请三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签订电子合同,各类学生申请时提供资料如下:

(一)2025年高考新生申请资料

1.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有效身份证原件;

4.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个人承诺内容: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

温馨提示:(1)贷款办理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务必在有效期之内,若身份证正在办理中还未领取到新的身份证,请提供临时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办理时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将扫描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2)需现场拍照上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二)在校学生首次申请材料

1.签字并确认的申请表原件1份;

2.学生有效身份证原件;

3.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学生证原件(需每学期都加盖注册章。若学生证丢失,可以由学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5.五年制大专专科段贷款学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转段证明材料原件;

6.《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个人承诺内容: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

温馨提示:(1)贷款办理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务必在有效期之内,若身份证正在办理中还未领取到新的身份证,请提供临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彩色打印)原件,办理时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将扫描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2)需现场拍照上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三)续贷学生申请(若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的)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龙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贷款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确认其是借款学生本人或是其共同借款人本人,办理时所提供的材料及原件将扫描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2)需现场拍照上传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五、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

龙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扫描、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现场采集照片上传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电子合同,打印受理证明,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六、合同回执录入

学生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于10月10日前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及时录入合同回执。

特别提醒:高校回执录入确认时间在10月10日之前,否则视为申请学生自动放弃贷款。

七、贷款审批、发放

高校回执录入确认后,龙陵县****

八、注意事项

(一)大学新生到高校报到稳定后请及时登录系统,如果联系电话及联系住址发生变化或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在系统中及时做变更,每年至少登录系统维护信息2次。

(二)如果学生退学、开除、转学、放弃大学报到等需要放弃贷款的请及时与龙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三)学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通讯工具必须保证在贷款期间畅通,如有变动,及时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变更。

(四)贷款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五)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否则将导致个人信息丢失和影响贷款办理。

九、2025年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安排

1.受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一楼阶梯教室。

2.申请受理和合同签订时间:****至****(续贷学生进行远程线上受理,2025年高考新生和在校生首贷按照办理时间到现场办理)。

3、现场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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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续贷学生7月20日至9月15日进行网上远程受理,不到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APP操作指引可关注龙陵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新生请按照所安排的办理时间到办理点办理。

咨询电话:****

APP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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