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沿准洼地固始县)2024年度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施工2标段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书
固始县准河流域沿准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包
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河南省准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
治理工程(沿淮洼地固始县)2024年度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项目名
称),已接受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
包人”)对河南省准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沿淮洼地固始县)
2024年度工程施工及监理顶目施工2标段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⑤)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⑧)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
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捌佰万零壹任贰佰柒拾陆元叁角
壹分(¥****.31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孟玲玲。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
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80且历天。
9.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