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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便民服务中心监控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江苏泰州 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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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广陵便民服务中心监控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询比文件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2025】年【7】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8

2. 询比文件 8

3. 响应文件 9

4. 询比响应 9

5. 响应文件开启 9

6. 评审 10

7. 成交 10

8. 合同签订 11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1

10. 纪律和监督 11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2

评审办法前附表 12

1. 评审标准 17

2. 评审程序 17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19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4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1

第七章 其他 73

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73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广陵便民服务中心监控安装工程】(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广陵便民服务中心监控安装工程。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主要采购内容为广陵便民服务中心监控安装工程相关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预算: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66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采购规模为准。

1.2.2供货地点:泰兴市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

1.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成交人数量:1名。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66】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应答人参与参选。】

★2.2、业绩要求:须提供****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止的工程类项目相关的凭证。若提供合同,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其中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3、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2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9时00分00秒-****17时30分00秒。

3.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向【采购人/询比代理机构】了解并购买询比文件:

(1)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3.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9时30分0秒。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泰兴市****

5.供应商注册

5.1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异议接收邮箱:【****@qq.com】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

(3)询比方式:√公开询比,□邀请询比

(4)询比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2.1.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2.1.3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2.2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递交申请文件前一天】

提出澄清的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或书面方式进行提出】

2.3 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通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1 响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需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书

3.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4.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5.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6.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7.报价表

8.关于防范虚假贸易风险的承诺书

9.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0.技术规格偏离表

11.承诺书

1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1)

3.2.1 响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响应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3.1.3报价文件,包括:

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1.1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 (1)提交方式:【纸质递交】

(2)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

4.1.4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经评审,有效供应商为两家时,可继续询比或重新组织询比;经评审,有效供应商为一家时,可转为直接采购或重新组织询比。】

4.1.5 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

4.2 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 【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现场开启响应文件】

5.3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的异议 同询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4 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

6.3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是为候选人】

7.1.2 成交结果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录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点击登录查看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范围、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比方式、询比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询比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响应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询比响应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比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4.1.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5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应进行当众解密、开启。相关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开启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存档备查。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5.3异议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开启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成交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

7.3询比结果公示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将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供应商。

7.4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1)应答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应答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应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覆盖所有应答文件,未覆盖部分须逐页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如使用应答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的,应提供公章对应答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的授权说明。

应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应答人参与参选。】

业绩要求 须提供****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止的工程类项目相关凭证。若有合同,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其中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不得存在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应答报价 报价唯一、不得擅自改变报价表的内容、数量,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最高限价为(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响应性评审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和点击登录查看相关要求。

质保期及工期 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应答有效期 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合同条款应答 合同条款无负偏离或不满足条款

技术规范书应答 对技术规范书无负偏离或不满足条款

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用 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的本次投标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规则及处理结果上浮评审价格的比例;供应商存在多例相关处理结果的,累计上浮评审价格。

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标包)或招标项目均应适用相关的限制采购处理措施。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可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供应商不良行为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初步评审标准”供应商进入价格评审阶段,经评审的应答价格(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按照价格最低者排名第一,价格从低到高依次排名推荐。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1.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1.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书”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3)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的;

(4)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6)响应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响应供应商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影响履约,且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未能对询比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5)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响应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7)询比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2.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具体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以下所有合同条款均为★号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如应答人应答为“不满足”或“部分满足”,其参选将被否决。

合同条款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付款 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的100%

2 其他 若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本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执行,含税总金额根据以上变化调整。

[ ]采购框架协议

买方: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卖方:[ ]

[ ]采购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地:[ ]

买方: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协议一方,

卖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协议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

1.1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作为设备供应商,在[ ]期限或阶段和[ ]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向买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设备(在订单中也称为物料)。订单样本详见附件一。根据不同情况,向卖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向采购方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卖方授权的各单位(统称供应商)。供应商清单详见附件[ ]。供应商清单变更的,卖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买方,并经买方或买方授权的[ ] 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生效。本协议的双方指卖方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

卖方保证,供应商全部具备履行本协议及订单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主体资格和能力。卖方承诺,对供应商履行本协议和/或订单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选择卖方或供应商承担本协议和/或订单项下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1.2买方和卖方确认,卖方和/或供应商为本协议的设备供应商,未经买方和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和/或供应商不得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3双方同意,采购方可就各自采购订单内设备与天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天翼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即采购方均有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订单约定的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货款的义务以及取得相应的发票、设备所有权的权利转让给天翼租赁。买方同意采购方有权以自身名义与卖方和/或供应商及天翼租赁签署上述相关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双方确认,采购方转让部分的设备货款仍占用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采购份额。

第二条 具体采购安排

2.1本协议有效期和约定的供货份额内,买方和/或采购方通过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订单的方式采购协议设备以及服务。

2.2本协议附件[ ]约定的供货份额为预估值,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按照实际采购需求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订单。

2.3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日期:

(1)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 ]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买方就再次采购[ ] 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4)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2.4双方约定按第2.4.1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传回采购方。如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订单发出后[ ]小时内未传回订单,则视为卖方和/或供应商已确认订单并同意接受订单约束,除非买方和/或采购方撤销订单;如果卖方和/或供应商对传回的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不同意修改内容、拒绝确认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4.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采用电子印章的,双方加盖电子印章。

(2)其他方式:采购方或采购方授权的[ ]部门与卖方和/或供应商签字盖章。

2.4.2除双方加盖电子印章进行确认的订单外,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将订单原件在[ ]日内送达采购方(否则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2.4.3确认的订单对卖方和/或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未经买方和/或采购方同意,卖方和/或供应商不得再对确认的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2.5卖方和/或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之一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采取包括调整或取消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中止订单、终止订单、供货份额、直接按卖方和/或供应商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确定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订单的价格、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其设备及服务供应商资格等措施。

2.5.1卖方和/或供应商违反第1.2条规定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2.5.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确认订单,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传回订单。

2.5.3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或供货份额向采购方供货的。

2.5.4提供的协议设备或服务的内容、性能和质量与协议规定不符的。

2.5.5 [ ]

2.5.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6本协议期间买方和/或采购方按照2.5条约定调整或取消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供货份额的,按以下方式进行:

2.6.1如上述2.5条约定的情形首次发生,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该采购方的供货份额,核减的供货份额相当于当期订单金额的两倍;

2.6.2如上述2.5条约定的情形在同一采购方下达订单时第二次发生,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在该采购方的全部供货份额;

2.6.3如卖方和/或供应商被买方和/或采购方核减两个采购方的全部供货份额后,仍发生上述情形,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视情节核减卖方和/或供应商的其他供货份额,直至取消全部供货份额。

2.6.4如上述2.5条约定的情形同时构成本协议9.5中《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所列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且该规则涉及供货份额的调整和/或取消的处理,则对份额的调整和/或取消以该规则及处理结果为准,而不再执行前述2.6.1、2.6.2、2.6.3条款内容,除非该卖方和/或供应商未承诺接受该规则或者本协议明示地排除适用该规则。

2.7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新的订单,但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确认的订单继续履行,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2.8买方和/或采购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采购的设备的具体信息等见订单。

2.9设备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当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产业和/或行业标准执行;

(3)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标准:[ ]。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第三条价格及支付

3.1本协议项下采购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的金额以订单进行结算,具体金额以订单费用金额为准。卖方和/或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的单价见附件[ ]。

订单总价包括:

(1)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本协议订单范围完整的设备的费用。

(2)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承担的安装及技术服务等费用。

(3)设备的包装费用。

(4)卖方和/或供应商负责运送设备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5)卖方和/或供应商将设备销售给买方和/或采购方而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

(6)买方和/或采购方就卖方和/或供应商履行本协议所应当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买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单价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款和订单金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3.2订单下的费用支付由采购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和/或供应商。

卖方和/或供应商以及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订单。

3.3采购方应当凭卖方和/或供应商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

(1)一次性支付

卖方和/或供应商交付设备,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凭卖方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原件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

(2)分期支付

采购方分期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 ]。

3.4卖方和/或供应商向买方和/或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买方和/或采购方,送达日期以买方和/或采购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和/或采购方无法抵扣的,卖方和/或供应商还应当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5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按照第3.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6 若根据本协议规定,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卖方应当在接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买方和/或采购方。

3.7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卖方和/或供应商的到期债务,抵销自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到达卖方和/或供应商时生效。

第四条发货和运输

4.1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按订单载明的日期将当期订单下的协议设备交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 ]小时联系订单上指定部门和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 ]。

4.2卖方和/或供应商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和/或采购方。

第五条验收

5.1买方和/或采购方应当在收到全部设备后五日内进行验收。

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以下第()种:

(1)双方验收:[ ]

(2)买方和/或采购方自行验收:[ ]

5.2 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为以下第()种:

(1)开箱验收;

(2)抽样验收。

5.3若在验收中发现设备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于收到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

5.4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若发现卖方和/或供应商设备存在质量瑕疵,买方和/或采购方可以向卖方和/或供应商提出质量异议。

5.5如卖方和/或供应商对买方和/或采购方提出的更换、补充发货或质量瑕疵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和/或供应商接受买方和/或采购方的索赔要求。

5.6对于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卖方和/或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按相当于当期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迟延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当期订单总价的10%时,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违约金不能弥补所造成损失的,卖方和/或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和/或采购方使用卖方和/或供应商设备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买方和/或采购方除有权要求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当期订单总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外,还有权调整卖方和/或供应商供货范围和供货份额、终止本协议及其项下订单等。

6.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卖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协议、解除协议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卖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卖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买方(含买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协议签署后,发现卖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协议履行风险或侵害买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6.4如买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或采购方解除订单的,则卖方和/或供应商除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买方/采购方有权调整卖方供货份额和/或供货范围,直至终止本协议项下订单和/或本协议;卖方和/或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和/或供应商还并应当退还买方和/或采购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相关的协议设备由卖方和/或供应商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和/或供应商未在买方和/或采购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和/或采购方可自行处理该协议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当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5 若卖方和/或供应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导致工期延误/产品质量/项目质量等问题的,卖方和/或供应商除应当按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买方和/或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和/或采购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买方和/或采购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等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第七条 保密

7.1本协议所述的保密信息指一方(“接收方”)从另一方(“披露方”)获悉的、对披露方而言具有专属性质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但是,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的。

(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的。

(3)接收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负有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接收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的。

7.2 接收方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7.3接收方仅可为本协议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4 接收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7.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

7.6尽管有上述规定,买方作为接收方向其关联方提供或披露卖方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本条规定的保密和不披露义务的约束。

7.7对于接收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订单的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协议的其他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订单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订单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订单,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生效和其它

9.1本协议纸质文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买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买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9.2本协议及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因本协议及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及订单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买方有权代表采购方进行诉讼。

9.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和/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9.4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9.5卖方保证卖方和/或供应商和/或其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接受不时修订的《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详见网址:[https:****/MSS-PORTAL/account/login.do]),买方有权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卖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9.6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协议正文;

(2)协议附件;

(3)订单;

(4)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6)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协议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9.7本协议附件为:

附件一:[ ]订单

附件二: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附件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附件四:廉洁协议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此页无正文)

买方: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卖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点击登录查看”)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点击登录查看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点击登录查看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三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为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在贵公司与本单位双方签订的《[ ]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

二、本单位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

三、贵公司有权对本单位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督,贵公司代表有权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贵公司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并承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

四、本单位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综合治理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如实记录会议和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五、在通信机房内作业,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当立即搬离现场。

(3)作业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当清理作业现场。

(4)作业期间确需进入通信系统,应当办理贵公司要求的手续。

(5)作业期间布放线缆,需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的,布放线缆完毕后,应当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应当经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六、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整洁、美观,采取措施有效保护贵公司设施、设备。

(2)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符合卫生标准。

(5)作业人员应当佩戴贵公司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七、本单位应当遵守下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作业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2)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垃圾。

(3)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作业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当经贵公司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批准。

八、本单位接受贵公司有关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

九、本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的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并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本单位保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本单位作业人员仅在贵公司允许的作业区域、场所和设备上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本单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无关的贵公司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要害部门)。如需进入贵公司生产机房进行作业的,本单位应当到贵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作业。

十一、本单位根据作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并积极与贵公司相关安全部门紧密联系。

十二、本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督促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疲劳作业。

十三、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本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贵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贵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时,应当遵守高处作业中的相关规定,并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确保登高现场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十五、切实落实“六防”(即防爆炸、防盗抢、防火、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不发生违反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本单位就作业人员的行为向贵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作业人员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事故,均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如本单位违反本责任书所述的任何情形,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贵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七、本单位承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十八、本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同意贵公司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管理制度对本单位进行处理。

十九、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本单位承诺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二十、本单位承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合理减少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灵活用工方式人员,并对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做好灵活用工人员特种作业持证、安全培训、保险购买等工作。

二十一、本单位指定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时,本单位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贵公司。

(1)姓名:[ ]

(2)联系方式:[ ]

二十二、本责任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责任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廉洁协议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为确保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 ]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集团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当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1.4甲方工作人员应当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

1.5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除甲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1.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当由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2.3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5除甲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2.6不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2.7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外,乙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

2.8 [ ]。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3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乙方纳入甲方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乙方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1至3年等措施。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若使用电子印章的,经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简介

医用器械生产项目智慧工地

二、重要设备技术参数:

项目内容

项目采购设备清单/货物一览表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功能描述

1 便民服务中心监控施工 套 1 根据施工现场需求进行监控采购、安装及调试,确保符合使用需求

三、项目实施具体要求

1.质保期:

本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质保期为12个月,并在质保期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免费升级和维修服务。

2.安装部署调试要求

(1)、卖方根据项目组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结合最佳实践现场进行安装部署实施。

(2)、卖方完成进行网络联调工作。

(3)、卖方对于部署中的系统的配置进行各硬件兼容性检查以及配置项的最佳实践检查,保证系统配置项完全符合最佳实践。

3.故障处理/售后支持服务

(1).严重故障

卖方将在接到买方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卖方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由于天气、特殊交通状况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影响,到场时限不在此要求范围内。

(2).一般系统发生故障

卖方将在接到买方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卖方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卖方无法提出合理的故障解决方案,则由卖方向原厂商或资深专家寻求解决方案直至问题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故障发生后,卖方须在24小时内提供初步故障报告,在故障处理过程中提供阶段性故障报告。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四、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

五、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

六、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七、报价表

八、关于防范虚假贸易风险的承诺书

九、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十、技术规格偏离表

十一、承诺书

十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一、响应函

响 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项目编号)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响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比相关的所有信息。

5.如确定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我方承诺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响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7.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询比响应,为保证询比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响应;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或订立攻守同盟;

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响应;

4.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比活动;

7.不在办公场所、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比的过程和结果;

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不以低于成本报价响应;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11.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响应、宣布成交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采购人后续询比项目的响应资格等。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三、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点击登录查看”)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点击登录查看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点击登录查看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四、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如有)

[与《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同步使用,软件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规使用权证明

序号 软件名称 软件类型 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 开源软件或第三方软件 开源许可协议及其说明;或第三方软件许可文件

2

3

……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含开发环境和开发平台)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

2.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文件。

3.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询比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五、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如有)

[物资类采购应当使用,使用本文件的应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

序号 关键元器件名称 关键元器件型号及技术规格 关键元器件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备注

1 CPU

2 GPU

3 NP芯片

……

注:在后续供应交付过程中,上述元器件来源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提供书面说明,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能等各类指标均不得低于原元器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

2.代理商响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六、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书,如违反,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1.就【(采购项目名称)】(“本项目”),本单位承诺按照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履行知识产权相关义务和责任。

2.本单位承诺并保证,本项目参与询比的产品以及本单位向贵公司交付的所有项目产品相关成果(合称“项目标的”),本单位均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或者已从相关权利人获得合法充分的授权。本单位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将项目标的交付给贵公司以及贵公司采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项目标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

3.本项目报价已包含了项目标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利的一切授权费用。本单位承诺按询比文件及合同/协议约定向贵公司提供技术文档并提供技术支持。

4.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含最终客户,下同)采购、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项目标的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赔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5.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继续使用项目标的的部分或全部的,本单位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免费获得使用项目标的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项目标的,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项目标的,或

(3)其他使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对项目标的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他弥补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本单位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本单位就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6.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相关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商标权权利人、专利权权利人、专利申请权权利人,下同)接受最新的《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https:****])的约束,贵公司有权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本单位和/或上述制造商、权利人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7.本单位承诺与本单位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相关权利人(如有)参照签订此类《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并督促上述制造商、权利人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 __ 年_ __月_ _ _日

编制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2.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七、报价表

详见附件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供应商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供应商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八、关于防范虚假贸易风险的承诺书

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为保证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方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采购人后续项目的应答资格等。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九、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 询价编号: 分包:

序号 询价文件条目号 询价文件的合同条款 应答文件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中的“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进行偏离说明,填写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询价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询价文件要求。如无偏离,请在表中填写“无偏离”或“全部满足要求”,即表明供应商接受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3)此表所填内容为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偏离的所有内容,其他未填内容,均表明供应商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无需再做点对点应答)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询价编号: 标包: /

序号 询价文件条目号 询价文件的技术条款 供应商应答 说明

注:1)供应商应对询价文件中的“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进行偏离说明,填写技术规范书偏离表。对于每个技术正偏离项,必须附上可供考证的技术资料,否则视为无效(需注明询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可供证明的技术资料的页码及章节)。评委会将依据所附技术资料评审技术偏离的有效性。

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询价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询价文件要求。如无偏离,请在表中填写“无偏离”或“全部满足要求”,即表明供应商接受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条款。

3)此表所填内容为供应商根据技术规范书偏离的所有内容,其他未填内容,均表明供应商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无需再做点对点应答)

十一、承诺表

承诺书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为 ,现参与 项目的询价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时如实填报《点击登录查看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瞒报误报、弄虚作假。

3、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采购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4、我公司承诺非联合体应答;

5、我公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须符合的要求;

6、我公司承诺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和点击登录查看相关要求;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点击登录查看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

单位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采购合同名称 供应商名称(全称) 法人信息 股东信息 监事信息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单位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监事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注:股东、监事为多人的,请分行填写。

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电信公司工作信息登记表

供应商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电话

重要亲属在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工作信息 姓名 职务(岗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与本人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部门 职务(岗位)

XXX 总经理 XXXXXXXXX XXX 妻子 女 XXXXXXXXX 某某电信分公司 网络建设部 副主任

XXX 股东 XXXXXXXXX XXX 女儿 女 XXXXXXXXX 某某电信分公司 采购部 员工

XXX 监事 XXXXXXXXX XXX 妻子的兄弟姐妹 男 XXXXXXXXX 某某电信分公司 政企客户部 客户经理

… … … … … … … … … …

公司

承诺 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

我公司承诺: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亲属在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从业的上述信息完全完整、真实,未通过上述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承诺遵守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相关要求。如存在瞒报、漏报问题,愿意接受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2024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说明:1.本表可电子填写和打印,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供应商关键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3.重要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

4.本表只填写供应商关键人员在点击登录查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工作的重要亲属的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点击登录查看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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