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第五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11:10:22
徐红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公共区域和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及时,今年市政府已将市区公共区域新增电动
自行车充电设施列为民生实事之一。我局积极谋划,组织设计单位、消防、供电公司对前期摸排的点位进行了走访调查,本着方便群众、提高利用率的原则,拟在市****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经学习借鉴石家庄市****
6月27日,我局对“衡水市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项目”进行了比选,最终确定衡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为中选公司。现正在进行充电设施地基建设。该项目预计于10月底前建设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和服务,让居民能够充上“安全电”“方便电”,切实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在“衡水市数字政协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