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
(招标编号: HBR-CG[2025]0010号)
公示结束时间: ****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乡县****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九州同尚(西安)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7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杜晓荣一级注册建筑师,编号:****; |
中标候选人(九州**** |
中标候选人(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楠一级注册建筑师,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
中标候选人(九州同尚(西安)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
中标候选人(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1.03; |
中标候选人(九州同尚(西安)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5.29; |
中标候选人(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1.15;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联系人:刘彪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联系人:刘芳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票嘉(EL****SE限公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