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运营分公司2025生产人员工装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灵山运营分公司2025生产人员工装直接采购,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灵山运营分公司2025生产人员工装采购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四)采购内容:依据《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服装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需采购生产人员工装制服一批。本次采购旨在为塑造分公司整体良好形象,展现企业精神面貌。
(五)采购控制价:350000.00元(含增值税)
二、采购理由及对象
(一)选择直接采购交易方式的理由: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服务,根据《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情形。
(二)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7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递交地址:广西钦州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西钦州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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