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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智慧用电系统(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长治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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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智慧用电系统(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00:10 项目编号:****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智慧用电系统(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智慧用电系统(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本机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工程管理部(电话:****)

公示期限:****0时至****0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事业部智慧用电(长治国道208项目经理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限价:73840元(含13%增值税)

标段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含税报价(元) 质量要求 服务期
1 山西嘉鹏佳科技有限公司 73108.98 合格 按合同约定

二、成交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成交候选人名称 单位业绩
山西嘉鹏佳科技有限公司 /

三、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竞价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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