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路(嵩寮岩路-响洪甸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茶花路(嵩寮岩路-响洪甸路)道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茶花路(嵩寮岩路-响洪甸路)道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最高限价 | 壹仟壹佰肆拾贰万叁仟捌佰伍拾玖元肆角壹分 (小写:****.41元) | |||||||
代理机构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12楼1225室 联系方式:****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16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金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京瑞大厦8层 | |||||||
投标报价(元) | 玖佰柒拾壹万零贰佰捌拾捌元叁角陆分 (小写:****.36元) |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冯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舒城县****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点击登录查看 | 1、叶集化工集中区市**** 2、金寨县东干渠莲花山路桥防汛提升和连接线改造工程获六安市****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圣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
投标报价(元) | 玖佰柒拾壹万贰仟伍佰陆拾伍元贰角柒分 (小写:****.27元) | |||||||
项目负责人 | 崔世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06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会国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六安市**** | |||||||
技术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点击登录查看 | 1、石婆店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获六安市**** 2、六安市****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60日历天 | |||||
地 址 | 六安市**** | |||||||
投标报价(元) | 玖佰柒拾壹万零贰佰捌拾元伍角整 (小写:****.50元) | |||||||
项目负责人 | 陈克剑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少月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金安区****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点击登录查看 | 1、叶集化工集中区市**** 2、裕安区中医院建设一期、二期室外工程获六安市****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至****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科。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科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科。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