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 2025 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唯一标识码:(********1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河区 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标段名称:清河区 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一标段
标段编号:****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 07月 18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 07月 21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得分 排名 (日历天)
****.8
1 辽宁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517 86.77 第一名 2元
****.6
2 辽宁睿鑫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517 82.95 第二名 6元
辽宁成润建科建设工程有限 ****.4
3 合格 517 80.37 第三名 公司 1元
2.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
1 辽宁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元元 工程(辽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
2 辽宁睿鑫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纪朋 工程(辽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
3 辽宁成润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邱诗语 工程(辽 ****)
2.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
1 辽宁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工程-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
2 辽宁睿鑫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电工程-二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
3 辽宁成润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工程-二级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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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铁岭市****
2.招标负责人:赵宝桐,联系方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铁岭市清河区
联 系 人: 赵宝桐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水木花园东区南门 B25-6号门市
联 系 人: 左纯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2025年 07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