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et
点击登录查看 |
对未按规定履行2024年度报告公示企业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公告 |
山西锦硕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等768户企业: |
山西锦硕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68户企业,在2025年6月 |
30日之前未按规定履行2024年度报告公示义务,该行为违反《企 |
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 |
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 |
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 |
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之规定,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 |
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 |
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于****作出决定将山西 |
锦硕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68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依法 |
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 |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 |
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实处理。 |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西省市 |
场监管局或者晋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介休 |
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点击登录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