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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磨窝村道路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5、评审日期:****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44号-1 | 磨窝村道路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原沟渠整改、扩宽路面、新建路灯、拆除原房屋、绿化带拆除、外墙整修、水渠拆除、砌筑挡土墙、铺设透水砖及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中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西区黛眉金座1701室 | 1,06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点击登录查看磨窝村道路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 45日历天 | 白金凤 | 豫****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史建森、吕海宝、陈朝朋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2,6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洛阳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
联系人:温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