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 | 3,248,000.00元 | 94.4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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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 医用内窥镜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富士 | VP-7000等一批 | 1(项) | 1,849,000.00 |
A**** | A**** 医用内窥镜 | 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 奥林巴斯 | CV-290等一批 | 1(项) | 1,399,000.00 |
李霞、方飞、丁春华、唐燕、罗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 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500万按1.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2.账户信息: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7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三、主要标的(核心产品)名称:电子胃肠镜系统;品牌:富士;规格型号:VP-7000 等一批(详见配置清单),数量:1套,单价:****元。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宁镇竹海路三段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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