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学院艺术馆及辅房电缆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侯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金山学院艺术馆及辅房电缆采购及安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16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㕵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218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江苏南消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8.12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智祥; 机电工程苏****2460
中标候选人(㕵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超; 机电工程苏****
中标候选人(江苏南消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彬; 机电工程苏****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扬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㕵虎建设工程江苏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南消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扬中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扬中市****
联 系 人: 赵祝萍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