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草药专业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标段1中标结果 | 标段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智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元):投标总报价:****(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 | 标段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汉朔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元):投标总报价:****(元); 广州市**** |
2 | 原中标结果公告中“八、其他补充事宜1“标段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标段1:21309.00元 | 标段1:21107.00元 |
3 | 原中标结果公告中“八、其他补充事宜3“标段1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 | 标段1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84.40分 | 标段1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7.89分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原中标人于****以书面方式送达的关于中草药专业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标段1的“弃标函”,原中标供应商在函件中表明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同意按照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广东汉朔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