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
发布时间:****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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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于 <****>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在 开标,并于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鱼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 <【联合体】武汉承远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崇阳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建安工程费费率:91.10% 设计费费率:58.68% | 建安工程费费率:91.50% 设计费费率:51.25% | 建安工程费费率:89.80% 设计费费率:54.00% | |
质量(如有)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65> | <365> | <365>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1732> | ****0804> | ****2139>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至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7>月<28>日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