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通州****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和省内前期造船产能置换路径,为发展船舶海工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将原南通东鑫船舶重工有限公司40万载重吨船舶制造产能,按照1.25:1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置换出产能32万载重吨,其中8万载重吨用于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高端船舶设计生产基地项目。公示期:****—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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