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洋镇采购安装防溺水摄像头报价
征集的公告
为了做好我镇防溺水工作。决定通过报价比选的方式选定采购单位,欢迎有资质的公司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内容
摄像头:4G室外监控摄像头,清晰度不低于1080P/3MP/5MP,内置喇叭,声音告警,消息推送;
储存卡: 容量不低于64GB;
太阳能:内置带电池不低于18650锂电池组+太阳能板保护不低于DC12V 30Ah;
立杆:镀锌管,3.5米长,壁厚度≥2mm,标配避雷针;
工程量:14套。
二、报价材料
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8..请根据附件要求,提交密封完好且包含投标报价材料和报价函的文件。若未完整提交相关材料,将视为报价无效。
三、选聘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经我镇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查,符合资格的单位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相同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报名单位注册资金、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三)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选聘结果在儋州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五)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镇对接工作要求及合同起草工作,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至7月30日,8:30-11:30,15:00-17:30,报名地址为兰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07(联系人:符小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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