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规定,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申请使用灌云县****点击登录查看使用村集体土地813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至****。
如有异议者,可与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