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永仁灌区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评价报告编制(二次)终止公告
致各投标人:
“楚雄州永仁灌区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评价报告编制(二次)”于****18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未依照前款规定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永仁县****
联 系 人:冷星阳、熊国荣
联 系 方 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
联 系 人:卢天华
联 系 方 式:****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永仁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