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评标报告复评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F****2501)
一、
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评标报告复评结果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孝庄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项目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于****完成开评标工作。
在招标人审核评标报告时发现,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要求。为此,招标人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复评管理暂行办法》(内工资发(2024)17号)于****向行政监督部门通辽市水务局提出复评申请,7月24日行政监督部门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复评申请。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相关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本项目于****完成复评工作。
本项目共5家投标人参加了投标,经原评标委员会对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复核后确认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要求,投标报价表中字迹模糊,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清单,有部分指标不能清晰核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重新评审后通过详细评审的为4家投标人,重新计算了参加详细评审的4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数,重新汇总分数并推荐了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完善了评标报告(复评报告)。本项目因评标委员会错误判定,导致复评结果改变了原评标结果,现将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原评标结果:
第一名 | 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辽宁天阳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通辽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二、复评结果:
第一名 | 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通辽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华源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中水禹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第三名 | 中水华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
监督单位: 通辽市水务局
地址: 通辽市****
联系人: 陶奇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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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通辽市****
联系人: 徐一宁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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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长春市****
联系人: 李诗语
联系电话: ****
****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辽市水务局。
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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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通辽市****
联系人: 徐一宁
电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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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长春市****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