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大站”军民融合保障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07月 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第十四师“昆玉大站”军民融合保障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第1名 | 新疆新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5.9780 | 合格 | 30天 |
第2名 | 新疆繁星商贸有限公司 | 359.1205 | 合格 | 30天 |
第3名 | 和田市巨盈商贸有限公司 | 352.8934 | 合格 | 3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
新疆新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徐怡航 |
新疆繁星商贸有限公司 | 刘伟 |
和田市巨盈商贸有限公司 | 羊芹芹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新疆新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新疆繁星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 |
和田市巨盈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 |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 评标情况 |
---|---|
新疆新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新疆繁星商贸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和田市巨盈商贸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将 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qq.com 邮箱。
接受质疑的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和田市****
三、其他
1、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公告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 07月 30日 20时 00分。
3、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一期:工期:达到设备进场条件,并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总工期 30天;
项目二期:工期:达到设备进场条件,并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总工期 30天;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和田市****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