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57052.77 元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原有墙面涂料铲除、两遍腻子,两遍乳胶漆粉刷、原有文化墙胶粘需清除、拆除门、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拆除、拆除新增塑料扣板墙体、新做吧台(2)、拆除玻璃隔断、增加5个电子悬挂叫号牌、吧台拆除、门封堵、新做8厚护墙板、新增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室外牌匾、背景墙幕布、无障碍坡道、制作木质柜子、卫生间改造、制作背景墙、引导台、书架、线条灯,射灯。
项目名称: 东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第2次)
计划编号: 鹤东财购核字[2025]00069号
计划名称: 东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服务周期: 15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 12:41:03
报名结束时间: **** 09:00:00
发布时间: **** 09:41:03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及电气安装等内容;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有效报价明细;
6.提供近二年内2次成交记录;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工程服务超市平台缴纳消费者投益保证金;(提供缴纳凭证)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状态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结果 | 公告日期 | 成交金额 | 备注 |
---|---|---|---|---|---|
现成交 | 鹤岗市菲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中选 | **** | 25497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