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保安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 13:19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丽萍,林锦平,付勇清,陈先富,陈浩 | ||
总中标金额 | ¥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晓溪、李灵、张海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结果公告附件.zip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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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1,260,000.00元 | 99.50 |
采购人代表: | 陈浩 |
评审专家: | 陈丽萍 、 林锦平 、 付勇清 、 陈先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含)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601 中标人应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交代理服务费,若未在前述期限内足额付款,代理机构有权通过诉讼程序追索款项及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保安服务:1.7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补充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以下内容:
服务范围:项目包括福州建筑职专本部、二部校区、三部校区,占地面积约100亩等。
服务要求:负责校园区域的安全护卫工作,做好校园治安岗相关工作等。
服务标准: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等。
2、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发现厦门市自然门保安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2.3、人员要求:2.3.1、保安队长要求:……投标时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复印件。”要求提供保安队长(鲁伟良)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复印件,属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中“6.2符合性审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条款出现负偏离的。”情形,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福建省卫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中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顾晟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顺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晓溪、李灵、张海燕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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