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梁园区校园餐大宗食材供应项目结果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点击登录查看梁园区校园餐大宗食材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梁园区校园餐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371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43632.000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冯运兰(远程异地:新乡)、攸晓东(远程异地:新乡)、刘芳(远程异地:新乡)、卢红杰(远程异地:濮阳)、刘瑞铭(远程异地:濮阳)、石媛媛(采购人代表)、王书超(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点击登录查看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标人:商丘市军粮供应站
中标价:约1616万元/月(城区****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梁园区校园餐大宗食材供应项目 服务范围:梁园区校园餐大宗食材供应、配送及相关管理服务,包括①新鲜肉类(冷鲜肉)②蔬菜水果类③豆制品类④鸡蛋⑤调味品⑥粮油类⑦其它原辅材料等;服务学生人数约为66520人(服务学生人数最终以实际人数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导致投标无效;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税收、社保、审计报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诚信库,导致投标无效;河南双丰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无资格审查文件、无税收、无社保,导致投标无效。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商丘市军粮供应站;主观因素评分:57.57分;客观因素评分:40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97.57分
2、投标单位:河南禾豆坊食品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1.86分;客观因素评分:31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72.86分
3、投标单位:郑州四季鲜食品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8.43分;客观因素评分:34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72.43分
4、投标单位:佛山市祺之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7.71分;客观因素评分:34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71.71分
5、投标单位:河南省中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5.14分;客观因素评分:37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62.14分
6、投标单位:大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8分;客观因素评分:33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61分
7、投标单位:河南豫农优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4.86分;客观因素评分:35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59.86分
8、投标单位:河南瑞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8.57分;客观因素评分:31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59.57分
9、投标单位:商丘市梁园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6.86分;客观因素评分:29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55.86分
10、投标单位:河南包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17.86分;客观因素评分:36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53.86分
11、投标单位:昌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6.71分;客观因素评分:26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52.71分
12、投标单位:商丘市家瑞食品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2.86分;客观因素评分:17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49.86分
13、投标单位:杭州友春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19.43分;客观因素评分:28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47.43分
14、投标单位:商丘华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5.71分;客观因素评分:8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43.71分
15、投标单位:河南优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14.14分;客观因素评分:22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36.14分
16、投标单位:河南每鲜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19.71分;客观因素评分:7分;投标报价算分:0分;最终得分:26.71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72132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晏帅丽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
监督单位: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 址: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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