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当阳市庙前镇烟集村粮食烘干建设项目于****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09时00分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力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宜昌臻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91 | ****.68 | ****.00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210 日历天 | 210 日历天 | 210 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D****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 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D****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5]011930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4]009955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22]000051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陈诚,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4614、鄂建安B****、鄂**** | 赵汗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建安B****、鄂**** | 张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建安B****、鄂**** |
技术负责人 | 周绍峰,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他,鄂****5789、鄂建安B****、************2195 | 向玉娥,其他,L**** | 范春黎,其他,C**** | |
施工员 | 蒋露露,施工员、其他,********、XY**** | 金鑫,施工员,******** | 钱金,施工员,******** | |
安全员 | 田金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鄂建安C3****、******** | 翁春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检员,鄂建安C2****、******** | 黄名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 | |
质量员 | 郑均君,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质检员,鄂****、鄂建安B****、******** | 董凡,质检员,******** | 张玲,质检员,********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宜昌臻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当阳市**** | 181.0 | 张婷 | ||
湖北力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当阳市**** | 746.12 | 胡学云 | ||
当阳市鑫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当阳市中央厨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2236.7 | 黄运谋 | |||
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大冶市**** | 1220.3 | 石林 | ||
保康县**** | 6386.0 | 尚菊功 | |||
襄阳市田家炳中学食堂新建项目 | 1203.0 | 田小喜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10:10(北京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7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除湖北君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2.1.2”要求的格式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决其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其余6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 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并打分 2、评标委员会对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经济评审并 打分。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照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结果推 荐3名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中标候选人为(排名不分先后):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宜昌臻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力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周舟 监督人:罗言 代理机构:涂凤玲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18时00分至****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当阳市****
电话:****
湖北力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png
湖北力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宜昌臻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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