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K2025-109-N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包一:东区超市:
中标人: 湖北顺民食品批发有限公司
标段(包)[002]包二:西区超市:
其他类型中标价: 346000.00元/年
中标人: 武汉华岭臻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 338000.00元/年
二、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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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HK2025-109-N
二、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温泉校区东、西区超市招租
三、 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服务期限 | 综合评分 |
包一东区超市 | 湖北顺民食品批发有限公司 | 崇阳县**** | 346000.00元/年 | 3年 | 92.58(分) |
包二西区超市 | 武汉华岭臻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338000.00元/年 | 3年 | 92.63(分) |
四、 评审专家名单: 陈伟、乐清叶、杨迎春
五、 评审信息
点击登录查看温泉校区东、西区超市招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 评审时间: ****
2、 评审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评标室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经与招标人约定,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按人民币包一:15418元;包二:15154元计取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公告媒体: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http://cgztb.hbust.edu.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九、 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咸宁市****
联系方式: 何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咸宁市****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严伟
电话: ****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院监督管理部门。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咸宁市****
联系人: 何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咸宁市****台北茗苑2楼
联系人: 严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股输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严伟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