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于****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确定林芝市****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及《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现已过去38个自然日,期间多次催促,林芝市城区绿化补植项目(二标段)中标单位仍未到林芝市城市管理局签订合同,故视为放弃。现由得分第二的林芝市绿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责林芝市城区绿化补植项目(二标段)。
公示时间3天。
特此公告
林芝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园林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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