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001
货物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1 4 7 0 0 4 J H 6 2 0 6 2 1 0 1 0
项目名称:民勤县 2025 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第一包)
采 购 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 应 方: 北京中农富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民勤县 2025 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第一包)货物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供应方): 北京中农富源集团有限公司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就民勤县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第一包)货物采购事项通过协商,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总价为:¥ 3858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材料、税款、包装、人工、运费、装卸费、服务(含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乙方所提供的大量元素水溶肥应符合标准,因质量问 题而发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包含运输费和装卸费。
5.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破损、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补充。
6.乙方在发运货物时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7.乙方供货时甲方应在见场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相关人员填写验收单。
8.乙方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科学、合理施用。
9.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金额 30% 的预付款;第二次付款在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成后10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金额 60% 的货款;第三次付款在作物收获后支付剩余的 10% 的货款。每次付款前,乙方要按甲方支付程序报批,开具发票,乙方申请办理服务的费用结算,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三、特殊条款
1.本项目采购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包装为 20kg 标准袋装产品,要求包装结实耐运输,符合化肥包装的有关规定,在包装标签上注明名称、数量、有效成分含量、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单位名称等内容。
2.免费运输并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四、供货品目、规格、数量和单价等见合同供货一览表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 生产厂家 | 单价(元/吨) | 数量 | 总价(元) |
大量元素水溶肥 | 中农富源 | 大量元素含量≥50%;水不溶物 ≤1.0%;缩二脲含量≤0.9%,产品需符合《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T1107-2020)标准 | 北京中农富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 | 7716 | 385800 |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 (小写):385800.00元
五、交货时间、地点、和验收事宜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事宜:甲方代表具体验收数量和质量。
六、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两份,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采购办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方(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法人代表:
地址:民勤县****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0573W
供货方(乙方):北京中农富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3196K
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永乐店支行
账号:0**** 0005 118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