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交示字[2025]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市****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用水权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公开竞价方式出让****水资源使用权。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至****组织网上交易,并于****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转让用水权基本情况
交易编号 | 所在地区 | 交易水量 | 转让年限 | 交易起始价 |
---|---|---|---|---|
**** | 永宁县 | 111.2万立方米/年 | 1年 | 0.252元/立方米﹒年 |
二、受让竞得方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 竞得单位 | 成交量 | 成交单价 | 转让年限 | 成交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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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寺堡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00万立方米/年 | 0.252元/立方米﹒年 | 1年 | 252,000元 |
三、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至****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提交材料如下: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四、转让方基本信息
1.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永宁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交易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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