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消毒杀菌用品 | 空气消毒机 | 安尔森 | 安尔森 | 个 | 62 | 否 | 是 | 是 | 为各幼儿园集中采购空气消毒机62台,包运输到各园并安装调试并放置到指定地点能正常使用为止。具体要求如下:一、参数要求1、产品组成:由金属过滤器、循环风机、等离子静电场、机箱及控制器组成;(等离子电场:2个、高压电源:1套、负离子发生器:2个、金属过滤网:1套、H13高效过滤器:1套、活性炭过滤器:1套、电机:1个、电源控制板:1个、液晶显示屏:1个、临时消毒遥控控制板、保险座:2个、电源开关:1个)2、等离子体使用寿:≥20000小时3、温度:5℃-40℃;4、相对湿度:40%-80%;5、大气压力:860hpa-1060hpa;6、外形净尺寸:≤1100mm×370mm×220mm(长×宽×厚)7、净重量:≤22kg;8、供电电压:AC220V±10%;9、供电频率:50Hz±1Hz;10、输入功率:≤110w;11、适用空间体积:≤100m312、循环处理风量:≥1000m3/h;13、负离子发生量:≥3.0×106个/cm2;14、动态消毒(人机共存);15、三级过滤:初效金属网过滤器,高效H13过滤器及活性炭过滤器;16、二层双高压等离子体高效、广谱杀菌;17、等离子体电场故障监测;18、过滤网清洗自动提示功能;19、壁挂式,底部进风,上部出风,可防止吹凉风;20、机身采用金属钣金材质,平板设计制造;21、蓝屏中文液晶显示器,可选择临时、自动两种工作模式;临时运行:临时消毒时选用,可调整消毒时间;自动运行:按设定的程控时间消毒,可任意设置6组工作时段;22、等离子体电场、风机故障报警;23、操控方式:遥控器控制;24、电机类型:交流变频控制;25、净化方式:负离子式;26、气态污染物CCM:F4; 27、颗粒物 CCM:P4;28、消杀等级:医用级;29、消毒效果:≤163cfu/m3 (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报告);30、自然菌杀灭率:92.72%(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报告);31、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2%(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报告);32、空气消毒的臭氧量:≤0.01 mg/m3(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报告);33、等离子体密度:3.11X10'm-3~3-3.52x10'm-3(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报告);34、负离子释放量:≥6X10个/cm;35、噪音:≤50db;36、电源:~220V±10% 50Hz;29-33项检验报告中予以红线标注,商品需全部满足以上参数并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参数清单。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业务包含本商品;提供生产厂家的ISO9001认证;提供货物《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货物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铭牌产品合格证;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提供使用技术说明书;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配置清单;为保证合法货物来源,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二、服务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税费、运输、送货上楼、打孔安装、耗材、售后等达到可使用状态一切费用,我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供应商中标后24小时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按要求配送至各使用单位(铁力市****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响应品牌及型号 | 备注 | 采购数量 | 报价(单价/元)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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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消毒机 | 安尔森/ | 62 | 4490.00 | 278380.00 | |
总报价(元) | 278380.00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响应品牌及型号 | 备注 | 采购数量 | 报价(单价/元)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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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消毒机 | 安尔森/ | 全部满足电子竞价需求(100/100) | 62 | 4698.00 | 291276.00 |
总报价(元) | 29127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