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东校区南苑学生公寓3#、6#楼北侧环境整治等三项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森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中心A1栋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叁佰元整(¥3683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东校区南苑学生公寓3#、6#楼北侧环境整治等三项修缮工程 |
施工范围 |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
施工工期 | 具体各工程的开工日期以采购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每个工程的工期为2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张玲 |
执业证书信息 | 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甘辉、武黔军、 陈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金额为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蚌埠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雨、黄莹、施杰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