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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办理定安县****
项目结算尾款的公示
由海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定安县****项目,签订合同价为****.37元;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我局已通过电话、发催办函等各种方式都无法联系上你司,导致工程结算尾款无法支付。现以公示方式告知,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携带工程结算尾款拨付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办201室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尾款,并完善工程结算尾款支付相关工作,逾期未联系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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