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
发布时间:**** 17:00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于 <****>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在 开标,并于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城城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赤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98.00%> | <98.80%> | <99.20%> | |
质量(如有)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60> | <360> | <36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实行线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线下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其报价及分数,仅作为定标参考依据,最终由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数量法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至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8>月<1>日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