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天峨县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资金再转贷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布。
项目申报和相关事宜请联系天峨县世行办,联系人:郭昌永,联系电话:0778—****。
天峨县**** 天峨县财政局
****
附件
天峨县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广西扶贫
示范项目资金再转贷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19〕4号)《天峨县****
一、转贷资金来源
将天峨县****
二、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贷款资金开支范围为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支持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提质提级和延长产业链,特别是加工生产能力的提升,不支持购买、租赁土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办公设备、管理能力提升、技术培训等;支持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建立利益联结,从合作社中采购农产品的活动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实施单位注册时间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或固定资产在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管理有序,申报实施单位在两年内没有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二)申报实施单位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其在金融机构获得的执行贷款利率,不偷税、漏税,不欠税,不欠薪,不欠社会保险金,不亏损,申报实施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实施单位运营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
四、申报和转贷程序
(一)由申报实施单位向天峨县****
(二)由县世行办组织评审专家组从项目筹备、项目优势、市场前景、管理模式、抗风险能力、项目收益、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实施单位;评审专家组人员从县****外资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管理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财政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债务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抽调业务技术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
(三)由县****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
通过天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方案,并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发动。
(二)组织遴选(****—8月25日)
县世行办对申报实施单位及项目进行资质合规性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实施单位及项目开展评审遴选,组建7人专家组,按项目筹备占5%、项目优势占10%、市****
(三)公示与签约(****8月31日)
遴选结果报县****
六、工作要求
(一)县世行办负责项目贷款资金审批、检查、使用和回收,督促项目实施和完成审计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建立风险控制及偿债机制。项目监督检查、验收、评价等相关工作参照项目评审专家组人员构成抽调县****和县财政局业务技术专家或相关人员开展。
(二)县****负责督促项目实施,配合贷款资金审批、检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审批、检查、使用、回收,配合完成相关支付指标的执行及核验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及回收的日常工作,建立风险控制及偿债机制,在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提请县世行办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接受县财政局、县****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四)项目实施单位要编制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报县****
(五)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成后一年内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不低于50户,通过产业化经营所取得的扶贫收益或分红,采取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展公益事业、奖励补助等方式分配给脱贫村集体或由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共享。
(六)项目所产生的资产归属按照最终还贷者所有的原则,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其转移、出售、抵押、置换以及报废清理等工作,应当按照国内相关规定进行。
(七)县世行办对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检查、监督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给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八)县世行办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制度,检查或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项目贷款资金支出和项目贷款资金转贷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资金申报书
2.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再转贷协议
附件1
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资金申报书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县**** |
承贷主体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建设内容 | |
申请贷款金额 | 万元 |
贷款期限 | 年 |
贷款利率 | %(参考:LPR± BP) |
二、扶贫效益分析 | |
计划带动脱贫户数 | 户 |
户均年增收 | 元/年 |
带动就业人数 | 人 |
三、还款来源 | |
经营性现金流 | 万元(占比%) |
财政专项补贴 | 万元(占比%) |
其他来源 | 万元(说明: ) |
四、担保措施 | |
□抵押担保 | 类型:□土地□房产□设备 评估值: 万元抵押率: % |
□保证担保 | 保证人:□政府平台□国企□担保公司 名称: |
□质押担保 | 类型:□应收账款□收费权□专利 登记号: |
五、初步审核 | |
政策合规性 | □符合□部分符合□风险点: |
市场风险 | 主要产品: 竞争分析: |
运营能力 | 技术支撑方: 团队经验:□丰富□一般□不足 |
环保合规 | □已获环评批复(文号: )□未办理 |
附件2
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再转贷协议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债权人)、天峨县财政局(债权人代表)、天峨县****(债权人监管代表)
乙方: (债务人)
根据“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要求,结合遴选结果,为了促进此项目的实施,维护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议定下列条款,请共同遵守。
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的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再转贷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债权人将“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的项目资金,按照天峨广林生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前还款金额再转贷给债务人。
二、债权人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世界银行为项目提供的总额为壹仟壹佰壹拾万元(人民币)(RMB¥****元)的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再转贷给债务人,用于实施本项目。
三、债务人确认本贷款为负有偿还责任贷款,若项目执行期间,本贷款债务分割方案发生变化,债务人须于贷款关账前将债务分割最终结果报债权人备案。
再转贷金额(人民币/元) | 承担还款责任单位 |
**** |
四、债务人同意以下转贷条件,并承担相应还本付息付费债务:
(一)本贷款转贷期为8年。
(二)对已提取但未偿还贷款本金,债务人应按照世行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的当期实际利率和利息,支付当期利息。
(三)债务人自2025年8月 日起,至2033年8月 日止。每年按照债权人还款通知的具体要求向债权人偿还贷款本金。
(四)债务人利息支付。债务人向债权人每年支付利息两次,支付利息日为每年4月20日和10月20日,债务人应按照债权人还款通知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将当期应偿还款项汇至债权人指定账户。本贷款中涉及的应归还本金和利息,均以款项实际到账日为起始点计算相应的本金偿还金额及利息。
(五)债务人向债权人偿付的本息费应按人民币计算。
(六)债务人应优先安排资金偿付本贷款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债权人对债务人未按期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按千分之一(1‰)日利率向债务人征收违约金。违约金按人民币计算,债务人以人民币向债权人交付(以违约金通知单据为准),贷款本金及利息以人民币结算。
(七)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本贷款,债权人将通过任何有效方式,扣收拖欠的到期贷款本金利息、费用和违约金。
(八)债务人应承担因使用本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外汇风险,税率风险和其他所有风险。
(九)债务人有下列违约行为,债权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无偿收回土地和地上附属物等资产,并对资产进行评估拍卖用于归还债务人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对不良事件进行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债务人承担:
1.债务人逾期不归还银行利息或本金超过6个月。
2.债务人未按本协议约定《企业项目计划书》实施本项目开发。
3.由于债务人原因导致本项目闲置2年以上。
4.由于债务人原因导致本项目资源闲置2年以上。
5.债务人擅自将本项目开发经营权转让予第三方。
五、提前还款
债务人在征得债权人和贷款方书面同意后可提前还款,但负担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贴水),贴水按照债权人和贷款方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六、债务代表人和贷款管理
债权人点击登录查看负责本贷款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授权天峨县财政局作为其债权代表人,负责本贷款到期的本金和每期利息的催收工作,并代表债权人办理贷款有关的手续,天峨县****作为其债权监管代表人,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指定的法定代表人为本贷款的提款签字人,向债权人办理提款报账手续。
(二)债务人应根据贷款方和债权人的规定和要求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设一个专用账户或使用已有的专用账户进行分账核算、并负责管理该账户。
(三)债务人保证贷款资金的及时支付和项目的正常执行;同时,债务人应保证按时向债权人还本付息付费。
(四)债务人应加强对项目资金、财务和债务的管理。
(五)债务人应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签署执行协议同时建立还款保障机制。
(六)债务人应按照债权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实施本项目,加强贷款资金,财务与债务管理,并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按时向债权人报送本贷款拨款数据、实施情况等报告。
七、债务人的保证
(一)债务人按照本协议、《企业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实施本项目,并按承诺及时筹措和提供项目所需自筹资金,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除《企业项目计划书》规定可用本贷款支付的费用外,其他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均应由企业自筹资金支付。
(三)债务人按照《天峨县世界银行结果导向型贷款广西扶贫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款使用本贷款。任何用本贷款进行的采购支付及其财务会计管理等均应按照贷款方相应的方法和措施以及债权人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
(四)若债务人的所有权、经营权或组织形式等发生任何改变,应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五)债务人自行承担因其在执行本项目过程中的失误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八、债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本贷款的使用和偿还情况。当债务人违反《企业项目计划书》和本协议规定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依规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有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纠正。
九、债务人应按债权人的要求及时向债权人提交《项目进度报告》,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向债权人提交《项目审计报告》和有关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十、本协议执行期间,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十一、本协议在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债务人还清本贷款的全部本、息、费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五份,由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点击登录查看、天峨县****
附件:《企业项目计划书》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峨县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天峨县****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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