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7-张店区小西湖-13
合 同 书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山东荣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
签订地点:淄博市张店区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张店区小西湖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三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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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说明
本招标文件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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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山东荣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店区小西湖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三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张店区小西湖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三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
2.工程地点: 东至西五路,西至西六路,南至商场西路,北至共青团西路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89-05-201487 。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5.工程内容:张店区小西湖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三包含 5#楼、6#楼、7#楼、8#楼、10#楼、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79768 平方米,本次招标为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合同估算价 ****.58 元。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7 月 2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08 月 27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陆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伍拾壹元贰角叁分 (¥ ****.23 元);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零柒佰捌拾壹元壹角伍分 (¥ 320781.15 元);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肆角整 (¥136598.40 元)。 |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仇学园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
(2)投标函及其附录;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4)通用合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
(6)图纸; |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8)其他合同文件。 |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山东省青岛市****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MA3RRFNNXE 组织机构代码:****MA3W995P1M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
账 号:****901 账 号:****40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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