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和《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浙卫发〔2024〕4号)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对新申报的点击登录查看等3家中医医院进行等级评审。经综合审定,现对通过评审的点击登录查看等3家中医医院(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至****。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信函以邮寄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邮编:310006;传真:0571--****;电子邮箱:****@zjwj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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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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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点击登录查看。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磐安县中医院、龙泉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