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校舍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于 <****>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登录查看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点击登录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金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博信达建筑有限公司> | <湖北尊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200> | <****.4800> | <****.9800> | |
质量(如有) | <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日历天> | <60> | <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钱刚> | <周莉丽> | <刘曼>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至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通山县****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通山县****
联系人:<孟工>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