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全市****
项目编码 2025-CP/05-0004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5-CP/05-0004 | 经济事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选取昌平区**** |
经济事项内容: |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发起方”),是由史各庄街道东半壁店村、西半壁店村、史各庄村、定福皇庄村四个集体经济组织与史各庄街道合作经济联合社共同设立的有限公司,属镇级联营公司,是承担昌平区**** | ||
资金来源: | 资金落实情况: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拟出让方式: | 委托经营 |
出让方式描述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行业目标:招商需符合北京市****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工商注册地须为北京市,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依据银行开具的实缴证明或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低于10年,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营业执照内容为依据)。 (三)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应具有相关运营管理经验,北京市相关运营总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以自有不动产证明材料、租赁运营或合作合同为依据)。 (四)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报名时须向发起方提供本项目招商运营方案,并得到发起方书面认可。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自主确定招商运营、推广等方案,需提前提交发起方报备,并取得发起方的认可确认。 (二)本项目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中涉及到费用及其他问题由发起方自行承担。 (三)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应当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现状,深入调研,审慎决策,一旦确认为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不得以项目存在经营风险为由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 (四)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未经发起方同意,不得以本项目作为抵质押或从事资产证券化等其他金融事务,不得为取得贷款而在本项目及运营权上设定抵质押;运营过程中不得出现群诉群访等重大事件和负面舆情。 (五)委托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签署后,如最终审批或备案的招商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经营性建筑面积与服务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审批或备案的结果为准。 (六)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应自被确认为招商运营管理服务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发起方签订委托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委托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的,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归发起方所有。 |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