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乌翠区****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伊春市森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金居花园6#楼第3户门市混合结构6#-3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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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翠区南山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1(项) | ¥961,382.27 | ¥961,382.27 | 【无】 |
合同金额: 961,382.27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叁佰捌拾贰元贰角柒分
履约期限:****至****
履约地点:乌翠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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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乙双方于****签订了关于《乌翠区南山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合同行期限2025-02-8至****鉴于甲、乙方原合同内容中合同价款是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的,实际施工中,工程内容有增加,但平台中固定合同格式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结算中第4条,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和其他有关工程资料,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见,甲乙双方在不超出中标(成交)价格并共同认可的审计额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总额。导致部分新增加工程量不能计价,故补充此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项目新增加工程量而增加的预算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在原合同金额基础之上增加工程造价九万六千元整(¥96000元)。2、本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和修改,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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